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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与某木头人的另外一夜……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某人就在电脑跟电视之间来回看着,电视看了两分钟又回到电脑前,双眼炯炯有神,唇角微微颤动——还有五分钟。
木头人躺在沙发上当沙发马铃薯,动也不动,他被迫观看无聊的连续剧已经超过三十分钟,双眼无神正渐渐进入弥留状态,无奈掌握遥控器大权的人永远不是他,他只好继续淌着口水维持痴呆状态。
终于广告了,某人离开客厅,木头人伸伸懒腰拖着像被点穴一样的沉重身体,慢吞吞地爬到电脑前,也没看萤幕上是什么,直接选了自己喜欢的纲站上去哈拉。某人回到电视前微眯着眼看看时钟。
嗯……还有五分钟,为了表示体贴先让木头人上网好了。想想不妥,还是回头跟木头人交代:「你打快一点喔,我等一下要用电脑。」
「喔……」
电视剧情正精采,男主角的妈妈哭天抢地阻止儿子爱上仇人的女儿,男主角的爸爸跟仇人的妻子竟然暗通款曲,男主角可能是仇人的亲生儿子,而女主角好像是男主角妈妈的女儿,女主角为了顾及男主角的亲情而断然提出分手……呃啊!头好昏……咦?几分钟了啊?
糟!
「快走开!」某人从电视前猛然跳起狂叫。时钟的指针已经到达指定时间!
「等一下,让我把这句话打完。」木头人果然不愧是木头,已经练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段数。
「不行不行!快走开!快啦快啦!」
「等一下咩……」木头人边打字还要边看键盘,内功练得很好,可惜打字一阳指始终只停留在初级程度,打一句话连思考再加上实际操作时间经常让某人等到精神崩溃。
「滚!」某人抓狂了,扯住木头人的领口往旁边甩去。
趴在地板上的木头人动也不动,干脆认命地瞪着天花板发呆,怀疑自己在这间屋子里的地位究竟有多低下。
「哇!都是你都是你!」
某人在电脑前发出惨嚎声,凄厉的程度让木头人警觉大事不妙,正要逃之夭夭,却因为轻功练得还不够到家而被某人再度扯住衣领狂摇。「都是你!赔来赔来!来不及了啦!结标了!」
「呃……」眼冒金星的木头人被晃得七荤八素,只差没口吐白沫。「什么啦……呃啊……好晕,我要打113控诉家暴……」
「家暴?你害我没标到心爱的书,还敢说我家暴?你才精神虐待我!你知道我等了多久?九天!整整九天!」
「什么书那么重要?不会去书局买吗?呜……不要摇了啦!」
「买!买你的大头!早就绝版了!如果不是已经绝版了,我何必找得那么辛苦!你知道这次标的是初版!初版耶!初版全台湾只有三百套,我不知道已经找了多久了,都是你都是你!哇!」
「再等看看,说不定——」
「说不定我还要再等个一年、两年!」
木头人知道自己这次在劫难逃,索性就让某人摇个痛快,他吐出舌头翻翻白眼。
「不要装死!起来!」
「干嘛起来?反正都一样要躺下。」
「你不要以为装死我就拿你没办法!你害我标不到书,你的相机也得宣告报销!」
「喂!」要害被刺中,木头人立刻怪叫:「是你自己没盯好时间的嘛!不然你下次告诉我,我帮你注意时间。」
「什么下次?没有下次了!我要你付出代价!」
嗯,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报销了。
整个晚上屋子里都充满了某人惨痛的呻吟,再加上偶尔传来痛楚的惨叫声。
或者该说,这整个星期都报销了,因为某人对这种事情很记仇的。幸好依她可怜的脑细胞来判断,最长的时间大约就是一个星期。
唉!口爱的绝版书……再会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