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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离我们学校骑车要一个小时左右,位于市中心的一个幽静的小区,是一套顶层的越层式,有点欧洲建筑的风格。这是一个非常迷人的小居室,楼下是客厅和厨房,楼上是两间卧室和卫生间,卧室之间隔着一个小小的LOFT,尖尖的顶还开着天窗。
我轻轻的用钥匙打开门。屋子里黑漆漆的。因为太久没来,我有些怕,情不自禁的抓住了他的胳膊。他轻轻的捏了捏我的手,似乎在说“不要怕,有我呢。”我和他慢慢的摸着了开关,打开了灯。眼前一下子亮堂了。我们掀开了罩着家具的白布,露出原本精致的还是簇新的深红色的家具。淡绿色的沙发,墨绿色的窗帘,还有白的耀眼的墙壁,让整个屋子都明朗了起来。他也似乎被这所漂亮的房子迷住了,不停打量着屋里的每一样东西。
我带着他走到楼上,给他参观了卧房和浴室,“你可以带女朋友一起来住。”我突然蹦出一句。我只是开个玩笑,因为前天他才说分手。
他一听,连忙解释“不会的不会的,我只是来借住一下。除了学习,我不会搞其它的事情。”好象真的怕我会误会一样。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还有,我住在你家的事情,希望你能替我保密。”
“当然了,”我拍拍胸脯“难道我要出去说,刘朗轩住在我们家么?听起来象同居一样。我们的事情已经传的够离谱了,我比你还怕让你的女朋友知道呢。”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不经意的冷笑,似乎再说“我们已经分手了,你还提来做什么?”
看过了房子,他很喜欢,决定暂时搬到这里来住。今年他就要毕业了,大家都在忙着搞毕业设计,或是准备考试,已经没有什么课上了,所以距离似乎也不是问题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和我的距离。他有的时候几天也不到学校来,合唱团的训练也是能省就省。这个学期没有什么重要的比赛,我们一个星期也只训练一两次而已。时间很快的过去了,我只在学生会的例会上看过他两次,他似乎也把主要工作都交给了副主席,过起了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日子。
我已经有将近两个星期没有看到他了。自从上次例会后,和他匆匆的吃了晚饭,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络。我只是听他说该往电表里存钱了,还有卫生间的灯泡坏了,还有他很喜欢那里,很舒服,也很安静,还有他过的很好。
星期六早上,我刚刚赶完图,拖着站得发硬的身体走出了绘图室。没图一身轻。虽然已经一夜没有合眼了,但我还是丝毫没有困倦的意思。看来身体的疲惫,多是出自心理作用。
室外已经阳光明媚。深秋的太阳,妩媚却不妖艳,看起来那么让人舒服和精神焕发。我穿过操场,那里挤满为足球比赛呐喊助威的人们。蓝蓝的天空和绿油游的草地,让我不禁想起了那个同样是阳关明媚的早晨。
“刘朗轩,你现在正在干什么?”我轻轻的问自己,“是在经过一夜的奋战之后躺在床上补觉,还是早已经坐在书桌前努力的为考试而奋斗?”对他的思念刹那间象潮水一样涌了上来。我实在不想过去打搅他,可是又实在太想见他,哪怕一下下也好。
在我的内心还在犹豫不决的时候,我的双腿已经踏上了开往市区的公车。今天的路好象特别的拥挤,不知趣的市民总是有意无意的挡在公车的前边,令它动弹不得。好不容易才到了站,已经十点多了。
我提着刚刚在超市买的凉凉的饮料,气喘吁吁的跑到楼顶,站在他的门口拍拍起伏的很厉害的胸口。我提起手想要按门铃,可是又放下了。“不如给他一个惊喜,他看到我一定很高兴。”我悄悄的从口袋里摸出钥匙,轻轻的打开了房门。
房间里静悄悄的。我奔上二楼,也是静悄悄的。他不在家。
“这么早就出去了。”我有点失望。可是我又马上为这个不一样的房间赞叹不已了。这里窗明几净,干净得不象这里住着一个大男生。可能是家庭的影响,他的生活看起来那么的井井有条,所有的东西都规规距距的摆在属于它们自己的位置,玻璃茶几也抹的干干净净的。我走上二楼,推开他的卧室门。天蓝色的床单平整的难以置信,书桌也收拾的整整齐齐。电脑屏幕上一闪一闪的,好象没有关。
我看着这样的房间,不得不暗暗佩服“这哪象一个单身男子的家啊?比我还整洁。”我的心里涌上一股甜甜的暖意“将来和他结婚的女子,一定非常幸福……那个人如果是我,就太完美了。”
我把刚刚买来的饮料放进冰箱。拉开冰箱门,我不由的笑了:冰箱里塞满了啤酒和汽水,看来我的饮料是多余的了。虽然早已料到了,我还是忍不住为这个干净的厨房再赞叹一次。可能是他不自己做饭,整个厨房闻不到一丝油烟味,也看不到一点污渍。操作台和煤气灶也干干净净的,上边摆着擦的发亮的锅。我想,就算爱干净的姐姐看到了,也会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吧。
我坐在沙发上等他。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的眼皮也渐渐的沉了。毕竟是昨天熬了一整夜,忙乎了半天的我一不小心被睡神粘上了。我只是觉得房间变得越来越小,最后终于被一片黑暗笼罩,什么也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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