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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dobirdssuddenlyappear,everytimeyouarenear……”
卡朋特醇厚优美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若非此时气氛冷到冰点,倒也堪称情景相宜。
孙菀将手机从衣袋里翻出来,刚准备接听,从旁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来,自然地将手机从她手里抽了出去,按了挂断。
身边的男人将她的手机丢在一旁,娴熟地端起她的相机,打开,一张张浏览了起来,待浏览到有余小菲和他的那几张时,他侧脸淡淡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谑道:“卓太太,来捉奸啊?这类事情请侦探所就行,大可不必御驾亲征啊。”
孙菀被他气得手抖,转过身,咬唇看向窗外,懒得理他。
他唇角那点笑意又深了些。
这时,孙菀的手机不屈不挠地又响了起来。
他抢先一步拿起手机,这一次,直接按了关机。
他看了看那手机斑驳的躯壳,笑说:“大学时就用的这一只,不如给你换只vertu?”
见她不答,他起身,伸手从前排拿出一只粉色盒子递给她。
孙菀莫名火起,生硬地将那盒子推开:“买给谁的就送给谁,我从不夺人所爱。我用惯了诺基亚,不媳什么vertu。”
闻言,他眼睛里浮起了若有若无的笑意,他将身体往她那边挪了挪,略凑近她耳边,低声说:“吃醋了?手机真的是专门为你买的。我和刚才那位余小姐只是工作往来,你不要误会。”
随着他的靠近,一脉属于年轻男子的干净清香从他身上逸了出来,让她倍觉熟悉,只是那香气里又多了一丝男士香水的味道,这点暧昧的香气,让她的思绪瞬间跳跃到了某些桃色联想上,心底那点无名之火腾腾地往上蹿。
她克制了下情绪,去抓掉在坐垫上的自己的手机:“卓临城,你的那些‘工作来往’我一点都不感兴趣,但是请你也不要干涉我的工作!”
说着,她往车门边缩了缩,打开手机,埋头给老夏编起短信来。
连她也没有想到拍了那么多桃色新闻,有天会拍到自己丈夫头上。
乍然想到“丈夫”这个称谓,孙菀有些恍惚,按短信的手指顿了顿,目光落在自己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衣上,她又用余光不动声色地看了眼身边的卓临城,他身体微微往后靠着,神色有些空茫、疲倦,一只手正迟缓地解着衬衣的第二颗纽扣。
他在人前,总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衣着熨帖整齐,神态纹丝不乱,在她面前,态度又不拘一些。但无论怎样,他身上总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和她在一个世界的。
如果在大街上撞见,谁又能相信这完全不相配的一对,竟是一对夫妻呢?
如果不是那张暗红证书的提醒,连孙菀都常常意识不到她已经结婚了,她的生活里,永远有个叫做卓临城的人在那里,亲而不近,疏而不远。
*
车子开到一个大路口时,放缓了速度,显然是开车的司机兼保镖吃不准卓临城要去哪里,是去他的私人行馆,还是回他和卓太太的家?
孙菀和卓临城都是乖觉之人,瞬息便注意到他的心思。
卓临城抬腕看了下时间,见还不到八点,问道:“还没吃晚饭吧?”
孙菀刚准备否认,饿了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下。
卓临城心下了然,朝司机抬了抬手,指了回家的方向。侧脸看住孙菀,眸光闪动:“晚饭准备吃鱼吧?”
“你怎么知道?”孙菀有些讶异。
“闻到味儿了。”他整了整衬衣,“做完鱼要把手反复洗几遍,才去得了味儿。你老这样邋遢,搞不好哪天我真会嫌弃你的。”
孙菀闻言,恨不得凭空变出一条鱼摔到他脸上。
她不忿地想,得意个什么劲儿呀!
*
孙菀做得一手好菜,尤擅长做鱼,哪怕极便宜的草鱼,经她手一炮制,也能透出别样鲜香。
回到家后,孙菀一言不发上楼,去自己的卧室换了件几十块买来的棉质居家裙,将马尾胡乱绾了一下,完全无视卓临城的目光,直接走进厨房,将大料,香叶,姜等入汤的东西放入渐温的水里。
落地玻璃隔出来的开放式厨房,让孙菀觉得很不自在,因为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底。
她的目光不由瞥向客厅的大鱼缸,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处境和鱼缸里的热带鱼很像,好像怎么奋力的游弋,都游不出别人的眼皮。
水开后,她将鱼放进开水里,改成文火慢慢炖。一道双菇炖鱼,荤素双全,再无须做别的菜,所有食材都已准备好,只任丢进锅里。于是,她站在锅前放胆地发着呆。
外面传来电视的声音,混杂着锅里炖鱼传来的咕嘟声,让这座豪华而清冷的复式大宅里多了人间烟火气。她有多少年,没有重温过这种感觉了?大约是从父亲过世以后,她便很少再有这种“家”的体验了。
感觉到她在发呆,卓临城回眸出神地看着她。几个月不见,她又瘦了,她原本就高,一瘦就显得格外畸零。她低着头,露出修长釉白的长颈,她貌似认真地盯着锅里的变化,几绺微卷的长发从发髻里散落在肩上,安静单薄得像一帧杂志插画。可她的姿态又是那样的拒人千里,即便发着呆,她的脊背都像有一股凛然的力量撑着,让人无法轻易靠近。
良久,见她关了火,他适时收回眼神,冷静漠然地盯着电视荧幕。
*
饭菜上桌后,两人坐在暖黄的灯光下,默默吃着东西。卓临城自小家教良好,吃饭自是一派萧肃沉默的大家礼仪,对不拘小节的孙菀而言,这样近乎凝神屏息的吃饭是她所不能忍受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冰,莫过如是了。好在他俩一年到头也一起吃不了几顿饭。
吃了几口鱼,孙菀心中的那点情绪越发按捺不住,故意把筷子“啪”的扣在桌面上,双手捧起日式圆瓷碗,将汤喝得滋滋响,一双大眼睨着对面的男人,像是在挑衅,又像是在抗议。
卓临城却仿佛没有听见,依然笔直端正地坐着,慢条斯理地喝汤。暖色调的灯光透过他高挺的鼻梁,在他英挺的脸上投射出淡淡的黑影,让他显得像尊不动声色的雕像。
孙菀有些泄气,放下碗,举起筷子,一口一口吃起鱼来,动作滞重得倒像手腕上坠着千斤坠。
孙菀盛饭的间隙,卓临城的目光落在她突兀得厉害的锁骨上,说:“怎么瘦这么多?”
孙菀无从答起,有些敷衍似地说:“事情太多,顾不上吃东西,撑得住就撑着,撑不住就泡面打发了。”
“请个保姆吧。”
“别!我的工资还不如保姆高。拿什么养活别人?”
谈到这个问题上来了,卓临城不禁停箸,肃容问:“给你开的卡为什么不用?”
结婚一年以来,她从未动过他给她的附属卡,反倒用自己微薄的薪水肩负起物业和家用。她从不向他要求任何物质,连他买给她的车子,也停在车库里生锈,好像是在用这种方式划清彼此的界限。
见孙菀不答,他眸色深沉地讥诮道:“你一分钱也不花我的,难道我是娶你来养我的?”
“我没什么地方需要用你的钱。”孙菀眉眼都懒得抬一下。
卓临城没有反驳她,只上下打量了下她,用眼神提醒她,她的穿着打扮实在委实上不得台面,谈不上没地方需要用他的钱。
孙菀不用抬头就能捕捉到他眼神里的含义,心里有些获胜的快感。卓临城的女人应该要有保养得很好的皮肤,会在当季的大牌衣服里挑出最艳压群芳的那些,绝不会穿着在外贸店和店主讲价讲得彼此都疲乏,最后因哪里少颗扣子,哪里线头太多又能便宜十块的衣服。
她知道他是个讲究品位的人,她偏要用这种市井的、庸常的形象处处提醒他与她的差别,以及她对他们关系的不认同。
这种促狭的心理让她想起王小波的《舅舅情人》,书中男主角的夫人,白天蓬头垢面、音嗓粗哑,用十分凶暴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丈夫,只因他是个捕快,而她是被他捕捉的飞贼,除了嫁给他,别无选择。在那样的画地为牢的婚姻里,她只好像被装进笼子的疯狗一样,用粗暴的态度来报复丈夫、消磨时光。
这与她和卓临城的婚姻是多么的异曲同工啊。只是孙菀不能理解那篇小说里的女主角为什么又会在晚上,将长发梳理得一丝不乱,穿上香草熏过的锦丝袍子,朝自己的丈夫露出丰满而完美的身体。
女人是种复杂的动物。年轻的孙菀一直是这么理解的。其实她不知道,真正复杂的不是男人或者女人,而是婚姻。
那天晚饭后,卓临城如前次一样,早早的走了。整座空旷的屋子里又只剩下她一人。她胜利了,坐在客厅里的样子,像一个独守空城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