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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血指纹的真正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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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目前的情况是,卢杰所谓的‘初恋女友’就是你,不是别人,如此一来,那件白雪公主礼服怎么解释?你的确穿过吗?”付延青进一步提问。.

“是的。”紧接着,程雅馨又给出了肯定的答案,“那件礼服,是我在一次舞会上穿过的,那时候,我刚来潼阳不久。许多次,卢杰喝醉之后都会说,当他看到身穿白雪公主礼服的我,就对我动了心。卢杰不是傻瓜,我第二次在舞会上穿上那件礼服,其实就是对他的一种暗示,暗示我们能够重新开始。那个时候,卢杰接连碰壁,边潇潇海选失败又给了他当头一棒,我及时递送的爱情‘橄榄枝’,自然成了他最好的避风港。因此,舞会过后,卢杰就打定主意与潇潇分手,与我正式交往。”

“我听明白了,那朝装舞会,看似是你刻意吸引卢杰的手段,其实,是你和边潇潇合力在卢杰和林雨菡面前演的一场戏,目的,就是利用卢杰形成你们之间的对立。”聪慧的葛菲很快总结道。

“是这样,我们成功了,至少在林雨菡看来,我们的裂痕已不可避免。”程雅馨答。

“卢杰对边潇潇提出分手后,你曾离开过7号公寓,以此躲避恋情,也是在做戏吗?”付延青很详细地追问每一个细节。

“没错。”程雅馨没有否认,“我和潇潇的目的,不仅要在林雨菡面前制造对立,更重要的是,还要设法让林雨菡参与到我和卢杰婚礼中,如果这样,就必须让她从心理上承认我与卢杰的恋情。而林雨菡是个善良,情感丰富又颇具正义感的女孩子,试想,假如我堂而皇之地接受了潇潇的男友,并若无其事地继续住在7号公寓,这无疑会让林雨菡十分反感,一旦她反感,拒绝参与之后的婚礼,我们就失算了。可如果我演一场‘逃离’的戏,把为爱挣扎的痛苦和悲伤清晰地呈现在林雨菡面前,就一定会博得她的同情,紧接着,再由潇潇上演一场‘寻找’的戏,让我‘合理’地回到7号公寓。再后来,潇潇故意陷入疯癫的报复状态,提出各种无理要求,不断倾斜林雨菡的情感天平,让她顺利答应做我的‘伴娘’,见证婚礼上的一系列意外。.”

“提及婚礼之前,有件事还不得不提。”程雅馨说到这里,付延青又开口了,“在林雨菡面前的戏码,恐怕不是从卢杰开始的吧?而是从她到达7号公寓第一天,边潇潇遭遇的‘抢劫案’就正是上演了!是吗?!”

嘴唇猛地抽动了一下,程雅馨露出了一丝清冽的笑,“看来,血指纹的秘密,付队长也清楚了。”

“不得不说,你们借用指纹做文章,的确具有迷惑性。‘指纹的不可重复性’,这是一条迄今为止都不能改变的常识,可就是这条常识,把我们误导了太久。既然边潇潇已死,又是如何在每个遇害者身上留下了她的指纹?这是我们长时间不能破解的谜题,甚至差点滑向‘灵异’的误区。终于,数次碰壁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破解的切入口。如果边潇潇的确死了,血指纹也不是她的鬼魂在作怪,在指纹复制技术不可能持续三年之久的情况下,那么,被害者身上频频出现的血指纹,就只有一种解释了——那根本就不是边潇潇的指纹!”付延青犀利地指出了关键点。

又是猛地一哆嗦,程雅馨嘴唇开始发紫,脸色也苍白得吓人,却没有说一句话。

接着,在付延青的示意下,葛菲迅速出具了一份痕迹鉴定书,“从第五医院,你接受治疗的那间病房里,我们提取到了你的指纹,经比对,与死亡现场的血指纹,完全一致!程雅馨,事情很明显了,留在现场的血指纹,就是你的!直到结果出来,我们才明白,曾经认为不可能参透的谜题,原来答案一直离我们这么近!每次婚礼,新郎惨遭杀害,婚礼上的人员,我们都会如数排查,然而,每次都绝望痛哭的新娘,却被一次次忽略了!”

“两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心机居然如此之重!为了完成边潇潇的‘诅咒’,制造出恐怖灵异的气氛,费尽心机地在指纹上下功夫!想必你们也清楚,在边潇潇死后,所有的证物,都不及指纹有说服力和震撼性!然而,你们没有能力保存下边潇潇的指纹,唯一的办法,就是将你们的指纹互换!为此,你们精心制造了两个事件,第一个,是抢劫案,第二个,就是木雕刻!而这两个事件的成立,依然需要林雨菡的见证。因此,在林雨菡到达7号公寓的第一天,利用她对你们的不熟悉,‘抢劫案’戏码就上演了!”严厉地看着程雅馨,付延青开始了缜密又详细的陈述,“据林雨菡叙述,当天晚上,程雅馨接到边潇潇后迅速离开了公寓,她曾要求同行,但被拒绝了。一个小时以后,出于担忧,林雨菡再次拨通了你的电话,得知你们具体位置后,她飞快赶往了案发地西城派出所,到达时,她看到了你们一同从派出所门口走出。那时的状态是,一身白裙的边潇潇右手处有伤,且神情惶恐,而身穿玫红色上衣的你则在一旁搀扶着她。不消说,之前的两个电话,加之林雨菡看到的画面,足以让她确信,遭遇‘抢劫’的,是边潇潇。不过,这仅仅是林雨菡的视角。”

稍稍停顿了一下,付延青继续说道,“从西城派出所民警的视角来看,发生在民国影视城附近的这起抢劫案,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因为路上有人亲眼看到,一辆身穿黑衣的人骑着摩托车,飞快抢走了一个女孩子的包,并将女孩子拖曳到地上,致使女孩子受了擦伤,继而,在这名路人的帮助下,女孩子前往附近的西城派出所报案。对此,派出所民警小陈曾经描述过女孩子报案时的状态,由于害怕而一直哭泣,且始终低着头,没有看清正面,只记得是身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女孩。随后,报案女孩做完笔录准备离开,当然了,她最后也在询问笔录上按下了指纹。这时,另一个身穿玫红色上衣的女孩出现,将其带出了派出所。再之后,林雨菡出现,与她们一起返回公寓。”

用凝重的目光看了看程雅馨,付延青继续着话题,“整个过程,看似完美流畅,毫无瑕疵,实际上,民警与林雨菡的视角,完全错位了!现在,我可以站在你与边潇潇的视角,完成复述出事情的真实经过!林雨菡到达7号公寓的当晚,边潇潇故意缺席,由你‘热情’地接待,借以拉近关系。紧接着,你装模作样地接到了边潇潇遭遇抢劫的电话,旋即离开公寓,并拒绝了林雨菡好意同行。为什么拒绝?答案就是,那个时候,所谓的‘抢劫案’,根本还没有发生!而你离开公寓后,也没有立即赶往派出所,而是第一时间到达‘抢劫案’事发地点,与边潇潇互换服装后,再由边潇潇穿上黑衣,骑上一月前盗取的摩托车,在影视城边的小路上‘抢劫’了你;句话说,遭受‘抢劫’的,其实是你程雅馨!而一直被认为是劫案受害者的边潇潇,实际上是真正的劫犯!因此,得到路人的帮助,径直前往派出所报案,并在询问记录上按下指纹的,也是你!程雅馨!只不过,你冒用的名字,却是‘边潇潇’!而随后去派出所接你的,却是丢弃了摩托车和抢劫衣,身着玫红色上衣,自称是‘程雅馨’的边潇潇!作为演员的你们,自然清楚,在其他特征模糊的前提下,鲜明色彩对人造成的冲击力。由于你们身型相似,又都是长发,且你始终低头哭泣,边潇潇来去匆匆,你们都没有让民警注意到你们的样貌,在此前提下,民警能记住的,只有你们对比强烈的衣着,一个纯白,一个玫红。所以,当我们将边潇潇的照片交由民警辨认时,他能确认的,也只是照片上的那身白裙。其实,他已经错将你,认成了边潇潇!接下来的事情,也十分明显了。走出派出所,你们没有立即返回7号公寓,而是躲在派出所门口角落处,静静等待着林雨菡的反应,因为你们确信,如果长时间未归,作为新任室友,林雨菡于情于理都该表示关心。果不其然,不久之后,你如愿接到了林雨菡的电话。算准林雨菡到达的时间后,你们再次更换服装,由你穿上玫红色上衣,边潇潇穿上白色连衣裙,并装模作样地在右手缠上纱布,表现出刚刚从派出所走出的样子,如此一来,在林雨菡眼中,遭‘抢劫’者,自然就成了边潇潇!顺其自然,留在西城派出所询问笔录上的指纹,也成了边潇潇的!整个过程,真是天衣无缝!”

“付队长,您真的很厉害,过程一点不错,我无话可说。只是……”说到这里,程雅馨迟疑了一下,但最终,她还是提出了请求,“您能否告诉我,是如何发现这一切的?我们自认为……不会有人想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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