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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凉城的百姓几乎都在谈着一个话题,“哎,听说了吗,秦艾国的使者来访,皇上点名要久添阁的言欢上去献唱呢!”
“真的假的?”
“可不是吗,听说要是她唱得好,会赏赐三百万两黄金!”
昨晚,除了言欢,久添阁的所有人都顶着乱七八糟的头发,穿着单薄的睡衣,慌慌张张灭了那仇。言欢前几日被苏姨逼着写歌,写到好久才可以睡,所以连衣服也来不及脱下。
按理说,房间里插着几支被射进来的箭,足以证明她是受害者。但苏姨是个贪财又吝啬的人,才不管言欢是不是被人算计,差点被烧死,硬要让言欢赔她个二千两白银出来。
正当言欢为这二千两白银愁得在床上辗转反侧时,皇上的圣旨就来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闻外间有一女言欢,以歌而知名。两日之后,秦艾国之大使将至吾辈之国家吃酒,以为二国之好。故朕封尔为倾仟歌女,命尔唱一歌,使之欣悦。尔明日速至皇宫,出这张旨予十二阿哥,十二阿哥当助尔具一切。此事成后,朕当赐尔黄金数万。钦此。言欢,领旨谢恩!”
当公公用一腔怪调念完圣旨后,言欢不慌不乱,神色平静地叩谢道,“谢主隆恩。”
其实言欢并没在意给谁唱歌,只是暗叹一口气——那二千两银票甚至是更多,终于有着落了。
翌日,阳光倾洒得恰到好处,既不让人感觉这天气灼热得不像话,又不让人感觉阴森凄凉。
瓦蓝的天空飘逸着柔软的云片,皇宫大门前,一个英俊又身着华贵的少年坐在汗血宝马上,环顾四周,静静候着凉城第一歌女的到来。
“你可是十二阿哥?”言欢慢慢走近他,刚想把袖子里的圣旨掏出来,几个侍卫就毫不客气地吼道,“放肆!哪里来的贱民,滚回去!”
言欢一如既往地戴着面纱,没有半点谄媚之意,但也没有半点行礼之意。
听闻十二阿哥是众多阿哥中最受皇上喜爱的,脾气也很好,不会刻意为难别人。于是言欢为了那黄金数万两,一咬牙,在他刚要说什么时行了个礼,“十二爷吉祥。”
“哈哈哈。”这时,十二阿哥倏然爽朗大笑道,“你这女人真有趣,盯着我半天才知道行礼!”
他一席靛青色长袍,袍上的纹路繁杂而金贵,面容清秀,声音略沉,散发出儒雅年轻之气。
言欢才没有功夫与他调侃些什么,忙把长袖里的东西掏出来:“十二爷,这是皇上的圣旨。”
“嗯。”十二阿哥接过,模棱两可地看了看,然后放入袖中,拍拍马的后背,对言欢轻笑道,“坐上来,我带你去檀醉阁。”
“……”言欢向后退了一步,蹙眉拒绝,“十二爷,这使不得。民女还不想惹来杀身之祸。”
“皇阿玛命我安顿好你的一切,我不过是让你上马,他怎会怪罪于你?”
“吁——”这时,身后传来马夫的声音。
马车里的人声音低沉好听:“咳,咳咳。堂弟是皇子,这自然使不得。不如这样吧,我用马车载她一承。”
言欢将视线投去,只见帘子被撩开一半,里面那面容似曾相识——好似是昨晚那个马车里的“熙王世子”!
……搞什么,他还真是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