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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苍狼堡位处东北,在太阳王国与塞外三十三民族交接的边城地带,四周有丰富的煤矿和铁矿。
几年前苍狼王接任堡主之位后,将原先的漠北堡改名为苍狼堡,还费尽心思,用尽方法,让这天苍苍、野茫茫,甚至黄沙滚滚、寸草不生的沙漠地带,奇迹似的变成青青草原。
听说和他失去心爱的女人有关,那是他在八岁时走失,被狼群所救而结识的神秘女子,不过这项传闻并没有得到他本人的证实。
只知道苍狼王当年以骁勇善战的铁血战士形象,狼的图腾为标记,统一了塞外三十三个民族,结束十几年来的冲突和纠纷,巧妙的维持和平衡各族的和平与秩序,甚至还发展了蓬勃的经济,让这些塞外民族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因此,他被共同推举为塞外民族的王。
他以苍狼王为名,替塞外整合的三十三民族与太阳王国的太阳王签订和平互利条约。缔结为友好邦交国,还促成两边共同合作,将打家劫舍,侵犯两边于民的猖狂流寇成功的驱除,以保边界人民的身家财产安全。
但是他在这个过程里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哀莫大于心死,不愿坐上王位,决然离去,来到苍狼堡做堡主。
塞外三十三民族的族长为了他之前做过的种种不可磨灭的贡献,决议在苍狼王有生之年及其后代子孙都能永保苍狼王的称号。
苍狼王本人还可以随时干预塞外三十三个民族的政事,对三十三个民族的大小官员拥有优势的生杀大权,并实际掌控一组飞狼战队的指挥权,权力之大,令人深感震撼。
然而苍狼王却在成为苍狼堡堡主之后,对于三十三个民族的政事完全没有兴趣,反倒对如何让苍狼堡能有更多的进帐有了深厚的兴趣,除了原先做的煤铁买卖生意之外,也十分积极扩展其他的投资事业。
他不只做塞外民族与边界的生意,对太阳王国境内的商业活动也很有兴趣,从苍狼堡最近积极扩展其他的投资事业。
他不只做塞外民族与边界的生意,对太阳王国境内的商业活动也很有兴趣,从苍狼堡最近积极和太阳王国里的十六商联合频繁接触就可见一般。
这天,苍狼堡的书房里正在开极机密的商业会议,以苍狼王为首,众人针对如何投资太阳王国的商业市场展开热烈的讨论。
一名身着黑衣、戴着绣上狼图腾的黑色头巾的高大男子面无表情的推门而入。朝坐在椅子上的苍狼点了下头,直直的走到他的面前,仿佛没有察觉自己打断了会议的进行。
奇特的是,苍狼王对他的做为不以为忤,还伸出手暂停会议,并要在场的人们先行离去。
待书房里没有闲杂人等,他才轻声的问:“飞狼,有她的消息了?”
“是的,苍狼王,属下已追踪到她的下落,确切的知道她现在就在太阳王国的凡云书院落脚,短期之内不会有任何变动。”看似优闲的倚靠着椅背的苍狼王倏地坐直身子,那双漂亮的彷佛会放电的双眼散发出奇异的亮光,“你亲眼看到她?”
“是的,属下亲眼所见。”
“很好,有派人盯着她吗?”
“有的。”
“很好,飞狼,这件事你做得很好。”俊美如天神的苍狼王露出满意的神情。
没人知道,原来骁能善战、凶猛无比的苍狼王竟是如此俊美尔雅的男了。
“不过我很想知道,她怎么会跑到风云书院?以她的个性,绝不可能待在一间书院里。”他蹙起好看的眉头,说出心底的疑问。
没人比他更清楚,失去她的这几年,自己有多痛苦,一直想要找到她,但是或许他们太过了解对方了,所以她也十分明白他会用什么方式找她,每当他快要追寻到她的身影时,下一刻她又消失不见。
有好几次他差点找到她,却又让她溜掉,他几乎要以为她已经忘了他们之间的一切。甚至想要将他们之间的种种情意抹除……不,他绝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这一次,我绝不会再让你从我眼前消失!他紧握拳头,暗自发誓,体内因为激动而鼓噪、沸腾。
不过他不懂,一个在荒野长大的野玫瑰,又怎么会跑到书院?
她拥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他教导她的,他不认为她去那里可以有什么发挥。
“听说是书院里的负责人收留她的。”
“你是说这次我们打算与之后作的商联会总会长,也是书院的山长司徒刚?”
“不是他,是太阳王的王后飘香公主。”
“原来是她。”
“是的,当时玫瑰姑娘身受重伤,命在旦夕,飘香公主及时救了她,还让她留在书院里休养,后来因为她不知该去哪里,飘香公主就好心收留她,让她继续待在书院里。”
“什么?她身受重伤?”苍狼王站起身,浑身散发出肃杀的气息。
“苍狼王,这是属下探查到她的踪影之后才得知的,事先并不知情,这件意外有可能并不单纯,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可恶!飞狼,我要你马上去调查,明天一早我会派人和我一起到太阳王国。”
“是。”飞狼随即走出书房,像来时一样迅速而无声消失不见。
苍狼王则不自觉的仰头,发出如狼嗥般的悲恸声音,流露出悲伤孤寂的眼神,为了曾身受重伤而无处可去的玫瑰感到心疼。
不会了,玫瑰,只要我找到了你,你再也不会无处可去,因为我的怀抱将是你的归处!
风去书院后山那片紫竹林深处,是玫瑰最爱待的地方,不但空气清新,视野辽阔,还有一大片青青草地,任由她嬉戏、翻滚。
只要书院里不需要她的帮忙,她都会跑到这里,紫竹林俨然成为她私人的小天地。
她穿着兽皮制成的衣裙,裙长及膝,衬托出苗条健美的身材,而那双笔直的长腿则用两块长方形的豹皮包住,并以绳索固定,长度从膝盖下方到达脚踝处。
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既光滑又充满弹性,还有一双闪烁着野性光芒的大眼睛。全身散发出青春活力。
然而此刻她却不淑女的躺在青草地上,隐含着悲伤与思念的眼眸遥望着天空。
她从小就是在荒野林间奔跑成长的野孩子,若不是发生了那件事,也不会离开那里,幸好流浪的日子暂时结束了,待在这里比其他地方还要让她来得舒服。
这片紫竹林虽然比不上以前浓密的森林,却是和大自然最为接近,虫呜鸟叫,远离人群和阴谋、贪婪、不堪的伤心往事,让她感觉仿佛有一股原始的力量在呼唤她,回到森林深处和渴望油然而生。
但是她知道自己暂时回不去了,眼眸染上浓浓的哀愁,看着天空飘浮的朵朵白云,脑海里浮现一张俊美绝伦的男性脸庞。
不知道这几年她过得如何?应该早就和公主成亲,过着甜蜜的夫妻生活了吧?她当年若不要跟着他下山,或许就能知道火烧山究竟是自然起火,或是人为蓄意纵火,甚至不会沦落到现在有家归不得的凄凉际遇。
不过她一点也不后悔与他一起的日子……思及此,她露出绝美的笑容。
突然,一个阴影从她的眼前掠过,遮住了蓝天白云的景致,让她惊异得瞪大双眸。
这人绝对是个高手,否则以她在狼群里长大,训练有素的敏锐直觉,早就该察觉到有人侵入她的地盘,然而她却一无所觉的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表示此人的功夫绝对在她之上。
这段日子以来,被人追杀的经历让她眼中浮现杀气,迅速起身,采取防卫的姿态,却在下一刻嗅到那人身上有股熟悉、好闻的男性气味。
玫瑰深受震撼,充满野性美的绝美脸庞闪过惊慌失措,变得苍白,眼睛慢慢的从眼前穿着一袭精致上等质料的白袍男子脚下往上看,看到俊美的容颜。
是他!
她逸出惊喘声,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原以为他们此生永无相见之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