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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浅夏的手术定在下周一,手术后,她就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又或者说是,根本就称不上是女人。
心情阴翳的她发现,天空都跟着她阴沉下来,也许,就连天都知道她此时是绝望的。她清楚的知道有些事情她躲避不了,有些东西也注定是她得不到的。
比如,普通人都拥有的,一个完整的家,一个可爱的孩子,还有那个挚爱的他……这些都成了她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S市的街道一如既往的热闹,她却觉得特别冷清,由内而外的冷清。她去了超市,真的已经很久没来过这种烟火息十足的地方了。
自从发现自己生病,她就把自己关在医院里,没日没夜的工作,手术更是一台接着一台。她发现只有那些冰冷的医疗器械,是对她最忠实的,不离不弃,也不会让自己变得更悲凉。
她已经忘了自己上次和他一起买菜做饭是什么感觉,只是忽然有些想念,可她住医院、吃食堂,根本就没有可以做饭的地方。
她低头苦笑,来这里也只是看看,来来往往的行人,大都是买了东西回家做饭,也大都是两个人结伴而行,一个人的,也是有人等在家里。
像她这样出来只是逛逛,进了超市却一点儿东西都不买的人,几乎是没有的。不知不觉走到了水产区,她呆呆的看着螃蟹发呆,那人最喜欢吃螃蟹。
她从小就害怕多脚的动物,这和她出色外科医生的这个职业有些不符,可她似乎天生就有障碍,对这一类总是怕怕的。
每次要买螃蟹,她总是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他就闷声笑,买了好多只,回家做成醉蟹,味道特别好。
她害怕不敢剥,却特别喜欢吃。他每次都会剥好很多让她吃,等她吃饱了,他才开始吃自己的。
这么多年,他用心经营这段感情,把她的心渐渐温热,让它只装得下他,可以后,她再也没有机会告诉他,她有多爱他了。
这段缠绵了那么多年,违背了很多人意愿的感情,不管他们曾经多坚持,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
最先看到欧阳浅夏的是曹莹,她费了好大劲儿,才让爸爸安排霍剑淅和她一起买些食材,回家一起给爸爸过生日。
她喜欢霍剑淅很多年了,在她心里只有他们才是最合适的。可霍剑淅对欧阳浅夏就像是着了魔,非她不可。
她不知道他们因为什么离婚,却认为这是上天给她的一个机会。她一定会努力再努力,绝对不会再错过她。
她不怕追逐他辛苦,可她怕在她还没追上他的时候,欧阳浅夏出现。没办法,虽然她曹莹素来自信,奈何霍剑淅是块不解风情的木头。
“师哥,我忘了买酒,你去帮我拿吧!”
不远不近跟着她的霍剑淅,本就有些意兴阑珊,自从和欧阳浅夏分开后,他就变得特别厌倦这种烟火气息浓郁的地方,因为这里时时刻刻的提醒着他,他又变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听了曹莹的话,他倒是乐意之至,准备找个地方安静一会儿,怎样都比陪着她一起买东西的强。
“那我拿了酒,就在结账口等你。”
“好的。”
曹莹今天的反应倒是有些出乎他的预料,在他印象里,她总是特别黏人,要想尽一切办法缠着他。
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对喜欢的人,不论她怎样缠着你,你都觉得不够,而对于不喜欢的人,稍稍缠一下,就会觉得那人异常惹人烦。
他急匆匆的逃之夭夭,所以根本就没注意到,站在自己不远处的欧阳浅夏。
能在这里遇见他们,欧阳浅夏很意外,不过也是情理之中。毕竟,同在一座城市生活,难免会有遇到的时候。只是,她心里还是特别不舒服,伴随着丝丝疼意。
那种感觉就和孝子的心态一样,本是属于自己的玩具,自己特别喜欢,特别珍视,有一天却忽然不属于自己了,变成了别人的。
而得到你玩具的那个人,还拿着玩具出现在你身边,你总觉得她是在向你炫耀,打击你的自尊心。
欧阳浅夏本来不太任性,她是属于那种知性温柔的女子,在家的时候就被父母教养成了千金小姐。可自从和霍剑淅恋爱后,她就被宠得没了章法,
霍剑淅年长她六岁,如父如兄,大多时候都是顺着她的意思,只有极少数触及到底线的时候,他才会出口纠正。
一些他不太赞同的做法,他也不会制止,在他的观念里,欧阳浅夏是最好的女子,他不想动手改造她,任她自然生长,才会更加难能可贵。
这也就是为什么欧阳浅夏婚后这几年,依然能像尚未成家的单身女子一般,由着心意做事情,从不用考虑后果,也不用计算利弊。
因为她身后总有一个坚实的臂膀,可以为她遮风挡雨,让她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用被现实勉强。
正因为他对她太好,所以她更不想连累他,不想让那么好的他,一生都得不到圆满。有时候放手也是一种爱人的方式,只要对他好,就没有什么是她不能做的。
如今,自己喜欢的这个人已经有了其他人,虽然这是她想看到的结果,只是当他真的属于别人的时候,她还是觉得心疼难忍。
原来,自己坚持了这么多年的感情,能带给她的只有刺痛感。她发现脚下似乎有千斤重,让她只能停留在原地,一动不动。
许是她眼中的凄惶惊动了曹莹,只见这位一身戎装的铿锵玫瑰,已经英姿飒爽的走到了她身边。
“欧阳姐姐,好久不见。”
欧阳浅夏不语,依然神思翻飞。
“欧阳姐姐,你还记得我么?我是曹莹。”
欧阳浅夏回神,看着眼前浅笑嫣然的女子,清浅的回了句:“你好,曹小姐,好久不见。”
曹莹却不曾因为她疏离的态度而怯步,反而更加亲切,上前挽了她的手臂,熟稔着说:“欧阳姐姐,你过来是准备买些什么?需要的东西多不多?我也许可以帮忙呢。”
“不用了,我只是随便转转,没有什么要买的,先走了。”欧阳浅夏说完,拉出自己的手臂,转身就准备离开。
曹莹怕她过去碰上霍剑淅,一把抓住她的手臂,笑靥如花:“欧阳姐姐,今天是我爸爸的生日,师哥要在我家一起吃饭,我不知道他的口味,你帮我参谋参谋吧!成么?”
在她家吃饭,看样子他们也是好事将近了,是啊!那么般配的两个人,不走到一起,似乎才不正常。
欧阳浅夏想到这里,心不可控制的一疼,面色如常,声音却透着淡淡疏离:“如今,我和他形同路人,这种事你应该比我清楚才对,又何必来问我?”
“你比我和他认识的久,又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他的生活习惯,按理说你是最了解的。他最近太忙了,我想做些好吃的,替他养养身子。”
欧阳浅夏想到霍剑淅的模样,最近他确实清瘦了许多,又想到离婚那天,他眉眼间绝望席卷,她发现自己想讨厌他竟然做不到。
她低了头,声音平静:“他喜欢吃红烧排骨和螃蟹,他胃不好,不怎么能吃辣,可他自己却很喜欢,要记得提醒他,早餐和晚餐都让他吃些小米粥,那个最养胃了……”
欧阳浅夏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温柔贤淑,竟然还能平静的和别的女人叙述他的饮食喜好。
她想时光留给她的就是逐渐变得残忍,对他残忍,对自己亦然。如果真能放下,又何苦执着于他有了别人?
曹莹也没想到她会真的回答,在曹莹的印象里,人们议论起这个曾经的欧阳家娇小姐,霍家长媳妇,大都说她本是天之骄女,容貌、学识、家世出身都是最好的。
婚后,平日里更是被霍剑淅呵护的不知世事,除了工作外,生活中的一切琐事都是由,她的丈夫替她解决处理的。
这样的女人,外表和心理年龄差距甚大,是地地道道的温室之花。曹莹以为自己这般向她炫耀,她一定会失了礼数,万万没想到竟然还能这么镇静大方。
欧阳浅夏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比她年长几岁,阅历自然也比她多一些。曹莹耍的都是小女孩的手段,欧阳浅夏根本就不屑和她勾心斗角。
她面无表情,一头波浪卷的长发衬托得她愈发面容姣好,有些经过时光洗礼的知性和成熟。
她自有一种高贵凛然的气质,这应该就是世人口中地女神气质,让人在她面前很容易产生一种自惭形秽的心态。
曹莹不知道,她坚强,不是她不在意,更不是她逞强,也不是她强大,无坚不摧。而是因为那个宠她的人,已经不在她身边,没有他在,这世上任何人都不配安慰她欧阳浅夏,更不配看到她的脆弱。
霍剑淅,你知不知道,除了你谁也不懂我,谁也不能安慰我,更遑论看我的笑话,或是嘲笑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