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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一年。东晋晋元帝司马睿殆。天下百姓恸哭,哀悼整整七天,举国上下全都身穿白衣,替天下守孝,整个晋国处于哀哀凄凉之中,万家没有任何宴会声乐之音。
而在另一个地方,似乎有不同的光景。似乎有很多东西,看上去听到的,和实际的不太同。
比如,那个本该在皇陵里呆着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了一个不该会出现的地方。
君锦山庄。
饭桌前,气氛有些怪异。
一个绝美的女子此时脸色铁青,目光冷如寒冰,冷冷地坐在那,缄默不语。
而在她的旁边,坐着一个气势浑然天成,高贵大气的男子,不过,让其他人比较不习惯的是,此时,男子的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一个劲地夹菜给女子。可是只换来女子冷哼一声,依然不理不睬。
突然,旁边传出一个稚嫩的,但是悦耳的轻笑声。众人看向那个胆敢在主人生气时笑出声的小小身影,用眼神暗示她小心点,可是那个小身影显然浑然不觉,一点都不放在心上。
忆君看着生气的老妈,笑道:“老妈,不就是一个本该死了的人出现在这里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君锦山庄的钱多得用不完,多养一个人不会破产的。”
众人听到她说的,倒抽一口凉气,这个小姐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要知道,主子会生气也是应该的,那个莫名地驾崩的消息传来之后,主子差点当宠过去,似乎还为此偷偷地哭了。可是,一会儿之后,那个本该死的人又突然出现在众人面前,她能不生气吗?!
只见那个女子突然怪异地笑了,笑得倾国倾城,在座的人看得愣愣的,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每次看到主人绝色的脸还是忍不住呆愣。
好美的人,百看不厌。
只有忆君知道,老妈笑得越美,越开心,那表示她越生气。这也难怪,叔叔爹地竟然瞒着她做了这么大的事,看起来,叔叔爹地早就暗地里布置了很多年了,所以才会这么放心的把皇位送给那个假哥哥,自己赖在君锦不走了。
看来,叔叔爹地真的是爱惨了老妈。唉,她一个孝,就不明白,这世间男女爱来爱去的有什么意思。还没有她在外做生意,一点一点地吞噬所有国家的经济命脉,从底层控制了那些国家的存亡来的快活。钱,君锦已经够多了,她不喜欢。她喜欢地是,看着那些轻视她一个小屁孩就出去统领大局的人在失败后那种恐惧和害怕的目光,向她求饶的感觉,真的很快活。想到这,小小的忆君勾起一抹诡异邪魅的笑容来。
没有放过她的所有神色的我,在心中微叹:瞧她,又培养出了一个比鬼魅还要让人恐惧的天才来。想起外界对忆君的称呼,我不由欣慰一笑,娃娃恶魔。这个称呼还真适合她,那些被她整得很惨很惨的人,可能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那个顶着一张娃娃般纯真无邪的脸,手段却比成人还要凛冽的孝。
我安锦的女儿,定然不会差。而且,我喜欢忆君一直坚持做自己,从来没有为了什么改变的忆君。虽然有时候会替心疼她小小年纪就早熟,没有那种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不过,看着她早就乐在其中的样子,如果她阻止,想必这个小恶魔还不依呢。
身边突然传来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小锦,你没有生气吧?”
虽然他自私地做了这一切,可是,离开前,他可是封了忆君为晋国的长忆公主。而且,因为考虑到忆君的性情,特意在圣旨里申明了她是晋国唯一可以自己选择生活的公主,既可以入宫,也可以在宫外生活,而且封给她了几百里的封地,让她有了更多的权力。而且,他致死后为都是给她的。他做了这么多,小锦应该不会生气了吧。
不过,他实在是没有摸透某人的性格啊……
我这才想起今天的重点,所以,我转过头,向他扬起一个绚烂明媚与妖娆妩媚并存的笑容来,他顿时迷失在我的笑容里。
我笑得异常开心,然后用甜得发腻的声音对他道:“既然世间已没有司马睿这个人,那么,从今以后,君锦山庄里,只突然收留了一个名叫祸水的仆人,你该没有意见吧?”
惹得我放弃了那么多,几乎把命都搭进去了,想我安锦虽然不是什么传奇人物,但也算混得下去,为了这个男人,能做的都做了,差点把国都卖了……这样的人,不是祸水是什么?!我在心中忿忿道。
“祸水?!”那,那不是形容历代倾国倾城的女人的吗?
几个因为受不了这么僵的气氛而埋头猛吃的小七,莲,歌空突然很有默契的“扑哧”一声,因为一直塞而鼓得胀胀的嘴里的饭粒全都不雅地喷了出来。
见状,忆君嫌弃地看了这几个定力不够的叔叔一眼,然后嗲声道:“讨厌,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而司马睿呆愣在地,看着依然笑靥如花的佳人,知道这次是彻底惹她生气了。他得想想,怎么才能哄得她不生气了,突然,他的脸莫名地潮红起来。似乎,只有在一个地方,她才会像个温柔如水的小女人一样乖巧地依他……
想到自己突然萌生的邪恶的想法,早就习惯了男女之色的他也不免有些汗颜地低下头,可是——只要让她不生他的气,什么方法他都愿意尝试一下的。想到这,他低头邪恶地一笑。
浑然不知的某人敲敲他莫名低下的头,埋怨道:“你干什么呢,祸水,又不是猴子屁股,干嘛要展示给我们看……”
突然心情很愉悦的某人看着呆愣在地,很快起身逃离现场的人,拿起筷子,“和颜悦色”道:“吃饭吃饭,今天的饭菜可是云影亲自下厨烧的……”
众人哀叹:善变的女人。
当天晚上,某人的房间里传出让当日月色都羞人的声音来。春色弥漫啊,一室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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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
同样的地方。同样的场景。不过,又多了一双筷子,又多了一个人。
看着那个突然出现在这里,死皮赖脸,一副我就在这生根不走了的人,忆君微微皱眉。
四年前同样的戏已经演了一出了,怎么现在又从老子换成儿子了。
气得早就横眉竖眼,胸口怒气涌动的某人看着笑得谄媚诡异的两父子,彻底无语。
四年前老子来个假死出宫,把烂摊子丢给儿子。用了四年的时间部署一切,儿子竟然也拍拍屁股走人,把皇位让给别人,自己像个没出息的孝一样也窝进了君锦。
我冷冷地看着那个吃饭吃得津津有味的少年,冷漠道:“这位吃白食的,我们君锦山庄可不是什么难民收容所,如果你没地方去了,请你去找小七,他定会帮你找到一家好的慈善机构让你生活的,那也是君锦产业,你不用有什么顾虑……”
本来低头吃得开心的少年一脸不可置信地抬头看着他,哀求道:“老妈,你怎么忍心……”司马绍环视众人,希望有人站出来替他说几句好话。可是,他失望了,在座的众人都自顾自地,很协调地同时拿起碗来,开始使劲卖力地扒起来。
“小锦……”身边的男子实在不忍心已经没了身份,一无所有的儿子受到这般对待,忍不住轻声呼喊。
某人不耐烦地看了看这对父子,然后,终于,咬牙切齿道:“滚~~!!”
老子来这套也就算了,没想到上梁不正下梁歪,儿子也来这套,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已经长大了不少,心智更加成熟的忆君在一旁镇定如斯地吃着饭菜,然后淡淡地甩出一句:“反正已经有了一个祸水了,不如从今天起,老的叫祸水一号,小的叫祸水二号行了……”然后又自顾自地低喃:“两个闲人,君锦还养得起。”
又是“扑哧”一声,几个人默契地抬起自己的碗,默默地离桌。这样的场景,实在是没办法呆下去。
谁让他们定力不够呢。小七,莲,歌空不由在心里哀叹。三人走出大厅之后,看着天空明亮的月色,几个人舒服地深吸一口气,然后相视一笑。
能在她的身边,不管怎么样,不管在哪里,都是他们的幸福。这是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变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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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涧附近有一所小小木屋,木屋被染成红色,附近水流潺潺,碧草依依,百鸟共鸣,野花遍野,要种上整园的野蔷薇,还有一座长长的木桥,通向河的另一端。在桥上坐着,白昼可以看到日升日落,夜晚可以欣赏漫天繁星点点。
而此刻,在月华之下,桥头坐着两个相依的人,男子轻轻地拨开女子因为微风拂过而有些凌乱的发,然后轻声问道:“小锦,你幸福吗?”
女子默默地点点头,然后突然牵起男子的手,温柔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生生世世在一起。生生世世,这是他们的诺言。
如果这就是幸福,那么,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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