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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在金玥大酒店门前。金玥大酒店已经装扮一新,红色的彩虹门树立在门前,大红的喜字张贴在门的两侧,红色鞭炮悬挂在不远处,随时准备欢乐闹腾起来,门上的数字显示屏上赫然写着“吴昊天、陈思结婚喜宴”字样。道贺的人群陆续涌入,新郎新娘已经就位,笔挺的西装,漂亮的韩式白色婚纱,一对璧人。昊地与挽琴分列两边,不时帮助接着道贺的喜封。挽筝坐在车上静静的看着,有陌生的西装革履的男士从旁边的车上下来,昊天和陈思一看见马上迎了过去,脸上布满笑容,陈思笑靥如花,很美。当年站在校园门口等待的白裙少女,如今已经出落的成熟而优雅。
鱼贯而入的客人陌生的很。除了门口熟悉又陌生的昊天,挽筝有些怀疑自己是否走错的地方。时光打磨,自己已经不是昊天哥圈子里面的人了,昊天与陈思有了他们共同的朋友。自己和昊天真的是青梅竹马吗?
“准备好了吗?”苏贺歪过头来看向挽筝,一下将挽筝胡思乱想的思路收住。
“好了!”挽筝闭上眼睛,长吸一口气,正准备拉开车门出去。苏贺已经快速打开车门绕过车身走了过来,伸出手来:“程挽筝小姐,请!”
挽筝莞尔一笑,苏贺呀苏贺,你搞什么。不过仍然还是感激的将手伸了过去。演戏总要演全套。
“挽筝,真没有想到你会回来。昨天我还和昊天说,这样的大喜日子,如果没有挽筝妹妹的祝福,那就太遗憾了!”刚一露头,陈思就马上走了过来,韩式的白色婚纱很合身,粉色的玫瑰躲在陈思的发髻下若隐若现,果然,当新娘子的女人是最美丽的。“现在挽筝妹妹也回来了,真是太圆满了。是吧,昊天!”
陈思很自然的扮演着昊天新娘子的角色,一点没有尴尬的样子,当然不需要尴尬,这是她的主场。远远站在旁边的昊天听到陈思的召唤,慢慢的走了过来。
“姐,姐,我漂亮吧!”挽筝正想说话,挽琴就跑了过来,兴奋的扯着自己白色的小伴娘裙子转了两个圈。“姐,我穿裙子也挺漂亮的吧!”
“就你会臭美,你才没有挽筝姐漂亮叻。”昊地一点不给挽琴留面子,打击的棒子马上跟上。
“谁说的,今天明明就比姐姐漂亮!”挽琴可是一点都不沮丧,很认真的和昊地争辩起来。
……
暂且不管半路杀出来的挽琴,挽筝伸出手来握住陈思的手说道,真诚的说道:“思思姐,你今天真漂亮!”有爱情滋润的女人都是这样幸福吗?面有羞色,脸霞布满云彩,仿佛这个世界最美丽的颜色都照耀在她的脸上。
然后转过身来正好看见慢慢走过来的昊天。好多年没有好好的看过昊天,如今这么安静的站在自己的面前,挽筝心里五味杂陈。
“昊天哥,以后你会结婚吗?”记忆中,桃花树下,霞帔漫天,挽筝很认真的问昊天。
“当然会啊!”昊天安静的看着书。
“那我做你的新娘吧!”
那个英俊的男人转过身来宠溺的看着,然后说道:“傻丫头!”
“我是很认真的!”落花飘落,记忆中的那个女孩似乎很认真的回答过这个问题。可是,到底是没有人理会。多年前一直就盼着能够做昊天的新娘,梦中的他也是像这样穿着结婚的喜服,眉宇轩昂,温柔而体贴。但是那时候昊天就没有正面回答过自己,如今终于从梦境中走了出来,昊天携手的新娘果然不是自己。
挽筝突然觉得站在自己面前的昊天熟悉而又陌生,一个声音从心底深处浮了出来,或许在昊天的心中一直都只是一个妹妹吧。
罢了,罢了,你想要什么就送你什么,祝你幸福吧,祝你幸福吧!
“哥,恭喜你娶得如花美眷。”挽筝轻轻说道。
“谢谢!”昊天心里涩涩的,心里舒了一口气,又似乎失落了什么。
“那昊天,我们就先进去了。”苏贺伸出手来搭在挽筝的肩上,带着挽筝走进金玥大酒店。
看见苏贺大大方方的带着一个女子走进来,很多人主动和他打招呼。
“苏贺,你女朋友?”
“苏贺,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
“苏贺,好小子,保密工作做得不错啊!女朋友这么漂亮也不带出来给大家看看。”
……
挽筝刚想将手从苏贺的胳膊弯中抽回来,可惜苏贺似乎根本就没有准备放手,一只胳膊用力压着,一只手伸过来安慰的拍了拍。
“挽筝,这是李部长,昊天他们公司制造一部的部长。”
“挽筝,这是陈主任,昊天他们公司办公室的。”
“挽筝……”
苏贺难不成和昊天也是一个公司,怎么昊天公司的人他都认识的这么全?还没有来得及伤春悲秋好好的整理一下自己萧瑟的情绪,就被苏贺牵着到处认识人,根本不给挽筝一点反抗的余地,哪有这样的啊。挽筝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运,遇见这样的主,哪有伤心的时间啊。只好跟在后边,一边跟着点头,一边尴尬的对着一群陌生人陪着笑。
“挽筝,喜宴厅咱们就不坐了,咱们去包间,里面都是高中时期的朋友,比较肃静。等到行完礼,昊天、挽琴他们都会过来。我跟你说啊……”苏贺兀自介绍着,也不管挽筝愿意不愿意,带着就向楼上的包房走了进去。
刚开始挽筝张了张嘴还想反抗,现在也暂时放弃了。算了,苏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金玥酒店的内部装饰是低调的浅金色,很符合中国人喜庆的习惯;大红的灯笼和贴纸,映衬的大家都喜气洋洋的。最难得的是它面前有很大的广场,交通虽然便利,但却没有人潮,非常适合在进入酒店之前进行寒暄和交流,低调而适宜。很多年没有回过宜布,就算是回来也根本没有时间到宜布的大街小巷好好的走一走。这个金玥酒店,过年前就屹立在宜布的步行街上。如今回来一看,生意好的出奇,到真是让挽筝生出一份敬佩来。
“苏贺,你现在到底是做什么的?”扶梯盘旋而上,亮黄色的大理石地面映衬着水晶灯格外的富丽堂皇,挽筝与苏贺拾阶而上,看着侃侃而谈的苏贺,突然问道。
苏贺停住脚步,很认真的回答:“挽筝,这是我今天见到你,你第一次问关于我的事情。”
“是吗?”挽筝有些不好意思。虽然自己伤心是真,难过也是真,苏贺和自己早就熟识也是真,只是这样毫不顾忌的想着昊天到底是不太礼貌。“苏贺,对不起。”
“挽筝,不用对我说对不起。永远不要对我说对不起。我都了解。”苏贺伸出手指,眼光灼灼,制止挽筝再说下去。
“啊!”一声惊叫从远处传了过来“挽筝!天啊!真的是你!”一个打扮时髦的女生急匆匆的从旋转的楼梯下面冲了上来,还没有等挽筝反应过来就一把抱住挽筝,兴奋的大叫起来。挽筝被她抱得喘不过气来,待得激动的女生缓过劲来,方才发现抱住自己的正是自己多年未见的闺中密友珍珍。
几年未见,珍珍越发出落的时髦漂亮,粉嘟嘟的唇彩,长长的卷发,蕾丝绣花的米色纱裙,十分符合珍珍一惯可爱的风范。
随即似乎无意间的伸出左手猛拍了一下苏贺的胳膊,“我说苏贺,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挽筝回来也不告诉我。”然后拉过挽筝气呼呼的向楼上走去。
挽筝尴尬不已,只好一边用眼神向苏贺道歉,一边跟着珍珍向楼上走去。
苏贺见状只好摇摇头在后面跟上,随后跟上的是一个陌生的男士。
包间很快就到了,位于金玥大酒店的五楼,与喜宴大厅隔墙而立,却隐蔽性极好。若不是珍珍轻车熟路的将挽筝拽了过来,挽筝还真是不好找,不知道是到的早的缘故还是本来就没有安排多少人,包间里面除了专门的服务员没有其他人。
“挽筝,好不容易回来一次,这次回来多待几天再走吧!”珍珍一边将挽筝摁到沙发上面坐好,一边招呼服务员上来给挽筝倒上茶水,仿若一位真正的女主人。想来也知道,挽筝不在的这些时候,珍珍是没少到这里来吃吃喝喝。
“明天下午我就要回去了,公司竞聘进入关键期,你也不希望我被公司炒鱿鱼吧!”挽筝端起茶杯,真的是有些渴,又有些冷。虽然没有在寒风中吹多长时间,但在这样的冬季,在这样的时刻,就算周围全部都是朋友,也没有办法掩住心口里面呼啸而过的风。这样一杯暖暖的绿茶入胃,脾胃连接着精神都温暖起来,食物果真是最好的治愈系。
珍珍似乎早就想到挽筝的回答,没有惊奇,只是淡淡的说道:“我猜你就会这么说!”
“这次是真的。”挽筝笑盈盈的看向珍珍。习惯性的拒绝,习惯性的逃避,在身边最熟悉的闺蜜之间自然是信任度缺失的。
苏贺走进来:“你们两姐妹好好聊聊,我下去看看昊天,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忙的。”说完体贴的将挽筝的包放在不远的柜子里面,走了出去。
屋内突然安静下来,明亮的灯光下,包裹有宝石蓝的墙壁格外的娇艳夺目,多年未见的珍珍端着茶水慢慢的品尝,出奇的安静。随着苏贺的离开,屋内的气氛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似乎一瞬间紧张起来。而随着珍珍一同上来的男子则拘束的站在门口更加强了这种紧张。
“珍珍,不给我介绍一下他么?”挽筝看着珍珍,感觉珍珍有说不出来的异样,于是主动出声来问道。
男子听到挽筝这样说,马上转过身来看向珍珍。不得不说,这位男子样貌是普通了一些,加上体态有些发福,从外在看实在有些其貌不扬。但是好在笑容憨厚,从底子里面透着一股踏实,挽筝对他浅浅的笑笑,算是打过招呼。
珍珍的反应却似乎反常了一些,先是端着茶杯坐在沙发上不紧不慢的喝着,随即咬着牙齿下定决心般站了起来,走向那位男子,挽着他的胳膊向挽筝示威般说道:“挽筝,这是郑洛,我的老公。”然后也不管这个叫做郑洛的男子到底有什么感受,径直走过来坐在挽筝旁边,继续喝着杯里的茶。
挽筝尴尬的看看郑洛,实在没有搞明白出了什么问题。但在这个并不熟识的外人面前,仍要好好扮演大方的角色,只好坦然的站起来,走过去伸出手来:“你好郑洛,我是挽筝,是珍珍好朋友。”
郑洛看见挽筝主动伸出手来,慌忙的伸出来:“早就听珍珍提到过你,知道你们是很多年的好朋友。知道你回来了,珍珍别提有多高兴了。”
挽筝回头看看珍珍,仍然坐在沙发上似乎并没有打算过来和他们一起聊。
挽筝虽然尴尬,可是既然开了话匣子,也只好接着往下谈。好在处在人力资源部,别的本事没有学会,和人打交道的学问倒是经常联系,倒是难不倒挽筝。郑洛看起来紧张,但是随着慢慢交谈,挽筝发现其实郑洛其实是一个挺善谈的男子,作为一个计算机专业毕业,然后从事计算机技术相关专业的男子而言,具有相同的通病,没有太多与人沟通的经验,但是谈起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可以称得上是滔滔不绝。这样的人如果给予足够好的机会,定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发挥独当一面的作用。
说到计算机程序上的一个问题,郑洛似乎兴奋起来,很认真的对挽筝解释起来。挽筝睁大眼睛看着侃侃而谈的郑洛,思绪却逐渐飘远。
究竟发生了什么?珍珍怎么会变得如此生疏?
记忆中,从高中时期开始,珍珍和挽筝就是最好的朋友。那时候,所有的学生都是住校的,珍珍和挽筝也不例外。虽然挽筝自小朋友很多,可是关系最好的还是珍珍。两个人有什么心里话也都从来不藏着掖着,珍珍喜欢苏贺,挽筝喜欢昊天,苏贺与昊天还是好朋友,从来没有比这更好的关系了。两人一同上课,一同下课,一同吃饭,一同说人坏话。
在有人有麻烦的时候另一方总是挺身而出,更是为这份难得的友谊增加了许多的温度。
那个时候挽筝还是一个标准的文艺青年,很多时候还是喜欢写一些风花雪月的小文章,有时候也会“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写一些无聊文字。那篇《五月的罂粟》就是挽筝高三所写的最后一篇文章,也是迄今为止写的最后一篇文章。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害羞,还不知道掩饰,还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够让别人知道的,只想将自己的情绪,对于爱情的向往都写出来。到某一个自己回忆的时候翻出来,一同想起那个阳光美艳,树木葱葱郁郁,《那些花儿》歌声回荡的时期。那个时候,挽筝将文章写在最隐秘的笔记本上,里面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向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当那个古板的语文老师居然将偶然间得到的将那篇文章作为中学生早恋的证据呈现在大家的面前。
“你们看看,都到了什么时候,居然还有人因为想要去看一个男生爬墙出去。还有没有女孩子的羞耻心?嗯?你们说说?”第一次,挽筝觉得自己看老师的眼神不是尊敬而是憎恨。挽筝记得当时除了愕然就是羞愧,有一种想要杀人的冲动。虽然语文老师没有指名道姓,但是当他拿着本子对着全班同学读那些曾经让挽筝感动,但却不想与人分享的文字的时候,挽筝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身体,当众人都低着头小心的听着教训的时候,只有挽筝对着他怒目而视。
“一个女生就要有一个女生的矜持,毫不顾忌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哪里是学生……”语文老师声情并茂进行着讲演,那一刻,挽筝只想冲过去杀了他。
虽然时至今日,挽筝已经释怀。也许语文老师真的是苦口婆心,希望自己的学生都能够以学业为重,都不要走早恋这条路,都能够踏踏实实的走一条普通的道路,都能够考一个好大学。但是挽筝永远也不会原谅他,这个不懂得一个女生成长所必须经历痛苦的人,这个踩在别人伤口上叫嚣的人。他根本不明白他到底伤害的是什么。
也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挺身而出,那个为自己打抱不平的珍珍。
“老师,你到底懂不懂文学,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都是真的哪里还有《西游记》。”那是最帅的珍珍,虽然留着齐刘海,短短的学生头。不屑一顾对着老师抛出去那句话的时候,确实是最打动人心的模样。
不记得是谁带头鼓得掌,只知道语文老师尴尬的站了一会,悻悻的走了,这件事情才这么匆匆结束。
那个记不清姓名的语文老师,那个虚伪笑脸永远倒影在记忆中的语文老师,被学生批评虽然脸上挂不住,但到底也没有把挽筝和珍珍怎么样。毕竟珍珍的学习成绩总是在班级前三,是上清华、北大的好苗子。倒是挽筝,学习成绩一直徘徊在二十名左右,好不好坏不坏,既不能牵动老师的心弦,也不至于让老师难堪。那天之后,语文老师似乎一下子就忘掉班级里面还有这样一号人物,好在挽筝的语文底子也还不错,就算语文老师再不待见,也不至于将她清出教室,让她不参加高考。某些时候,高考一视同仁的制度倒是给了学生能够发挥的空间。
如今再见珍珍,脸上意气风发的模样已经褪去,倒似心中藏有许多的哀怨。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珍珍和郑洛怎么一点都不像是夫妻?甚至连朋友都有些牵强?为什么结婚都没有通知自己了?还有陈思身上的韩装虽然漂亮,但是总觉得陈思的身材很可疑,难道陈思和昊天之间也有什么不知道的秘密?……
等到服务员布好菜,苏贺带着共同的朋友虞子美、周悦等好几个呼啦啦进来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情况。珍珍安静的坐在沙发上翻看着酒店的杂志,郑洛拉着挽筝侃侃谈着怎样解决电脑中某个程序上的问题。
苏贺脸上浮现一丝不易察觉的疑惑和不悦,默不作声走到挽筝身旁将挽筝从郑洛身边拉了过来,展示给共同的朋友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