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十分钟不到,叶修这100串獠牙猪肉被抢购一空,后边还有一群没买上的人懊恼不已,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
“小胖子老板,你家还有库存么?”
有钱没买上的人们不由得用哀怨的眼神看着叶修问道。
“今日已卖光,明个儿请早,每日一百串,卖完即止,先到先得呦!”
叶修奶声奶气的说道,差点把众人给萌翻了,顿时对这个小胖子老板是又爱又恨。
这会功夫就把100来串烤肉给卖光了,叶修也没想到,将东西收拾进屋里之后便开始了一项他前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数钱!
“200,400,800...”
要不是叶修冲自己肉嘟嘟的小手掌里啐了口唾沫,数钱的样子活脱脱的一个暴发户!
“完美!今天居然赚了5万晶石!我真是个天才!”
叶修乐的在自个的稻草床上直蹦跶,浑身的小肥肉也跟着在空中飞舞。
这个无本生意好做,今天赚的钱,可以买5分钟变身时间了!
但是这压根就不够,说什么也要攒到10万晶石买个15分钟才划算啊!
“叮咚!新任务发布,吞噬500头飓风狼!”
正在叶修掰着手指计算怎样购买变身时间时,脑海中的系统美嘉一声嗲嗲的声音响起。
嘿!又来一个任务!
与此同时抬头一看自己的体力值,我去,居然一闪一闪的冒着红光,只剩15%了!
刚刚忙着卖肉串和数钱去了,一时没注意自己的体力值都已经到红线报警了!
“美嘉,飓风狼也在猛禽之森里面吗?!”叶修把自己轻松赚来的钱整齐的摆放好,转头问道。
“对的,飓风狼在猛禽之森的中部,是一种速度极快,有着强大咬合力的凶猛野兽!”
“吸收了飓风狼的精华灵力后可以大幅提高你的【速度】属性!你可以用【万能感知】探查到他们的位置...”
事不宜迟,自己体力就要用完了,所以要抓紧时间变身去吞噬增加体力,顺便完成任务才是头等大事!
于是叶修启动了变身模式,“咻”的一下便又变成了那一坨柔软的史莱姆。
“咕噜咕噜~”
叶修变身完毕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将自己赚来的晶石全部吞进胃袋里。
说来也是啊,自己这个破屋子,锁了跟没锁一个样,到处都是破洞,这么多钱放在这里不让贼惦记才有鬼了!
所以,放进自己胃袋里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叶修开始动起弹性十足的身子往前跳跃着前进。
因为变身成了史莱姆,他可以根据周遭的实物变成相应的颜色,所以,在普通人看来,他就是一个不存在的透明生物。
之所以变身后才出发,是因为变成史莱姆的行进速度比自己作为凡人小胖子的速度快上几百倍,不多时叶修便来到了猛禽之森飓风狼的聚集地。
阿西吧,这狼还真是群居动物,一个狼群就是上百只狼在一起。
叶修倒有些伤脑筋了,就算自己有【无限再生】和【物理攻击无效】的能力,但是真被咬成渣渣了,只能最多保证自己死不了。
但是恢复起来也是极慢的,所以,不能无脑直接冲过去就是一顿乱吃了。
观察了片刻,这群飓风狼似乎有些异动,领头一个身形比其他狼都大几倍的飓风狼走在第一个,随后其余的狼只立马就跟在其后。
这应该就是头狼了吧?
擒贼先擒王!我先把这头狼给吞了,那么其他的狼自然群狼无首了!
只是,这群狼似乎在谋划着什么,叶修缓慢的跳动着自己的身子,打算先观察一下再动手。
尾随着狼群走了有一段路程,这群飓风狼突然四散开来躲进了草丛之中,而前方不远处有些许的炊烟升起。
叶修靠近一看,这一片开阔的平地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一些树枝搭建起来的小帐篷。
帐篷里外,全都是一些瘦弱矮小的小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