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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沈侨身边,只能到他耳朵,还穿了高跟鞋,估测一下沈侨应该快一米九了。
沈侨站在隔壁间的门口敲了一下门,我发现沈侨和他爸爸长得真像,他先是笑着跟我爸妈打完招呼之后就说了句:“我带龙念出去玩儿了啊。”
“去吧去吧!”四个人挥了挥手。
到了茶馆门口,沈侨深吸一口气,终于活过来的感觉,随后回头看了我一眼一笑,不得不说,沈侨的笑容很有感染力,我挠了挠头发等着他接下来的安排。
“你想去哪儿啊,我送你去。”
“你有车?”
“啊,上半年刚买的。”
“什么车?”
“兰博基尼。”
“扯吧,我在这城市就没看见一辆子在路上开着跑。”我笑话他,沈侨也笑,随后带着我走到了一辆雷克萨斯面前,这也是辆好车,价格不便宜。沈侨的车子是纯白的,看上去很别致,他往车盖上一靠,故作潇洒的朝我扬了扬下巴:“怎么样?迷不迷人?”
“车太迷人。”我双手环胸,对于沈侨,我早就听爸妈说便了,他今年上半年才实习完毕了业,刚毕业他家里人就给他买了一辆车。沈侨和我不一样,他以后肯定要接受他家里人的产业,和那些上市公司搞什么金融贸易比实在比不上,可家里多多少少几百万的资产还是有的。
我呢,生活只能算小资,他呢,算是平民中的富二代,活的有滋有味的。
坐在沈侨的车上,他也不爱放音乐,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开着,我看着两边五彩斑斓的路灯,突然觉得心情有些好,最近郁闷的都快不成人形了,难得能出来兜风。我不是个什么都喜欢挂在嘴边的人,总把一些事闷在心里,也喜欢极力否认某些东西,他们都说我看过去特别坚强,做人特别理性。
我的那帮好朋友,再一个月后就要见面了,这个暑假还有一个月就结束,也是,我躲来躲去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终究是要和他见面的。
林新这个名字在我的生命中,我恐怕用一辈子的时间都忘不掉,不是爱他有多深,而是伤他有多深。我用二十年的时间做了大好人,善良、道德、素质、修养、义气、大方什么词我都能粘上,唯独就只做错了一次坏人,和林新在一起。
我这辈子也没做过任何后悔的事,有些事总觉得错了就是错了,后悔也来不及,以后尽量避免错误就行了,可这件事儿像是在心里扎了根,拔也拔不掉。我想我是后悔的,而且很后悔,林新的笑容、林新的温和还有林新的认真,以前我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只是最近这几天迅速在脑子里淡忘。
我后悔和林新在一起,非常后悔。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一面可以暗自伤神,一面可以笑对众生。
在玻璃窗上看着沈侨倒映出的侧脸,沈侨开车出奇的认真,我不记得曾在哪儿看过一句话,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沈侨像是看到我在偷窥他,敏感的将视线落在了玻璃窗上,对上我的眼睛一笑,我愣住,然后听到了沈侨问。
“要不要吃海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