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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明发现,灵泉山庄那件事后,蜜姐再也没有发过朋友圈。
一开始他还以为对方把自己给屏蔽了,直到程三板发了一条与古雪滢秀恩爱的朋友圈,蜜姐点了个赞,他才知道是自己多虑了。
不过,“抖莺”上,蜜姐成了传说。
每个女孩,都会有一个绮丽的明星梦,和颜值学历无关。
生活的际遇,像灰层,悄悄覆盖在那灿烂的梦想上,无声无息。
或许即便像蜜姐那样的女孩,也不例外。
可是她真的放弃了吗?没有人知道!
经过深思熟虑,柳明拒绝了爱丽丝的“无理”要求,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都追求纯粹与完美。
他不希望自己的小说,变成一个任凭资本“打扮”的小姑娘,失去了它原来的模样。
柳明突然觉得自己很伟大。
他有理由这样认为,因为这个浮躁的、急功近利的时代,能像自己那样拒绝一个能改变命运、实现梦想的人几乎已经绝迹了。
他甚至有股冲动,想要告诉蜜姐,自己为了她(多少有一点吧,毕竟要求被更换的女主角就是她。)做出了多么巨大的牺牲!
不过,他想找一个合适的时机。
胡图强告诉柳明,“抖莺茶楼”今天的节目请到了市剧团的退休演员,表演了一出样板戏片段,获得了满堂喝彩!
胡图强还给他看了,用手机拍的视频。
经典的艺术永远那么感染力!
当然,今天来喝茶的是一个老年旅行团,将近三十个人,那表演引起了他们的回忆与共鸣也很正常。
古霜滢在经营上很有一套,茶楼的生意蒸蒸日上。
人是需要平台的,不然再有才华都无法施展,都得被埋没。
柳明若有所思。
胡图强则开始了他的故事。
“生活得有目标,得有实现目标的决心和毅力,但更得有行之有效的方法。
那个杂货店老板的质疑与建议,令我不得不重新思考寻找风手的策略,除非有奇迹发生,不然或许海量散发有奖告示,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我知道即便如此也需要很好的运气,但值得一试,哪怕打草惊蛇!
寻人启示的内容,除了那幅大多数人觉得太抽象只着重突出了下巴颏上的疤痕的头像外,还附了一段我绞尽脑汁敲定的说明。
‘本人日夜思念之人——詹峰守,现年42岁,因精神问题于近日在市二附院附近走失,如有知情者,请速与本人联系,联系电:。本人以人格保证,只要能见着詹峰守,无论在何种情形之下,即付500元人民币做为酬谢。另,其或有暴力倾向,万望勿以任何方式控制其自由。谢谢!’
我之所以要加最后一条,是怕发现线索之人为了500块的奖励擅自行动,而功亏一篑!
我来到一家复印店,以5角钱一张的价格复印了1000份这样的寻人启示,在我认为风手可能出现的地方张贴或散发,但我发现前者寿命不长,后一种方式许多接到手的人要么不看,要么草草瞥一眼就将启示丢在了地上。
于是我又加印了一千份……
其实我即便做了诸多努力,心里还是矛盾、彷徨的!
你想,风手现在还在不在景安都是个未知数。
丽丽虽然说得确凿无疑,但她毕竟没有见过本人,所以无法绝对取信,而就算那个在她店里出手阔绰的顾客真的是我寻找的风手,如今也已经过去了近五个月了!
五个月的时间,他可能已流蹿至纽约、里约热内卢、巴黎以及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条件允许,他甚至可以蹿出地球,去了火星。
而就算风手仍旧流蹿于景安的大街小巷做案,而且‘不幸’落网了,却不是被二附院所属派出所的警察同志所擒获的,那他们会及时通知我这个失主吗?
我想他们都不一定知道有我的存在吧!
而就算运气好得令买彩票的人都心生嫉妒,风手恰巧是被我报案的派出所逮住的,可他没那么傻会坦白八个月前自己的一次割包盗窃罪行吧!
总不能仅仅凭借我的指证及那张画像就定他的罪吧!
如果是这样,就算风手因盗窃入狱,也不是因为偷了我才得到的惩罚,我又如何能算是替母亲报了仇呢?
证据!法律是讲求确凿的证据的啊!
直到我将第二批寻人启示散发完毕,我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我真正认识到证据对于定罪的重要性,还得等到一个钳客的出现!
新民北路一家商场店庆,在街边搭了座台子,请了一些人在上面又跳又唱地造势,加之条幅上言明要搞抽奖回馈新老客户,遂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围观。
我路过时,台上正有一对男女穿着少数民族绚丽的服饰,连说带唱地模仿时下很流行的一对明星组合,也不知那男歌手在演唱时加塞了一句什么荤话,逗得台下回馈了好一阵哄笑。
粗俗与小便宜永远是吸引大众的法宝!
我在外围欣赏完那段说唱表演正准备离开之际,一个穿浅蓝色衬衣、剃了个锅盖头的酗子引起了我的注意。
不仅因为他的锅盖头标新立异——后脑勺的发茌还镂出了一个奇异的图案,而且他在外围不停地变换位置,三度穿越了我的视线。
最后,锅盖头停在了一位怀抱婴儿的年轻女子身后,果断从裤子口袋抽出一样东西——我稍稍变换角度后发现那是一把特制的钳子,足有三十厘米长!
钳子探入女子裤子的口袋,不一会夹出了一只钱包。
锅盖头得手后转身欲逃,已经悄然摸到他身后的我,突然一伸脚来了个绊马腿,对方一个趔趄险些栽倒。
台上的主持人妙语连珠,声情并茂,牢牢地吸引着观众们的注意,就连近在咫尺的人们都未发现这一插曲,还是我的大声质问引来了几名看客,其中也包括那名抱孝的失主。
我没想到的是,锅盖头竟然不逃跑,而是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地将手上的赃物及盗具果断地掼在了地上,霸气外露地环视一圈后瞪着我嚷道。
‘你有病呀,拦着我干嘛?’
‘你偷东西还想走,跟我去派出所!’我又上前一步。
‘你才偷东西嘞,神经病吧,死开!’对方拔开我的手。
‘大姐,呶,这是你的钱包吧!’
我赶紧提醒那位失主,寻求第三方指认。
那位失主这时才反应过来地上的钱包是自己的,但她迅速拾起钱包后,只盲目地没有具体目标地道了声谢后就要走,并没有对偷盗者表示应有的愤慨,显示出了一种宽容与不追究的风度。
另外的看客们见状,也没趣地掉转身子继续关注台上的表演去了。
我与钳客对峙着,我对这种打死不认帐的伎俩一时没有应对的方法了。
对方给了我足够的时间思考,发现我无法再度发难后,狠狠地剜了我一眼,大摇大摆地走了。
我阻拦的手臂仿佛叹息似地滑落下来。
我是唯一的目击者,拿不出证据,谁会相信我的一面之词呢?
小偷死不认帐,而且理直气壮,失主又生怕惹祸上身急急避开,这种情况下我又能将之奈何呢?
即便我与这名心机与体格并重的钳客搏斗后险胜,艰难地把对方扭送到派出所去,对方将我告之于警察的一番空洞的说辞还施彼身的话,我一样无法替自己辩驳!
证据,有时收集证据比制服罪犯更加重要啊!
我得感谢那名钳客,感谢他着实地给我上了一课,生动的一课!
不然我极有可能在不久之后对付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时犯下同样致命的错误而功败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