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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十里红妆不如你
郑格格今天没去参观,因为她起不来。
昨晚林暮生就跟吃了春药似的没停过,用他自己的话说。
“格格,原来金枪不倒是真的可以有!”
看着还抱着自己的无耻男人,郑格格累的连打他的力气都没有。动了动脑袋,看到床头柜上的翡翠镯子,那是昨天林震给她的。
“这是我们林家传给媳妇的,赶快找个日子把婚结了!”林老爷子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看吧,我同意你嫁进来了,是不是很开心?
林暮生抱着她碎碎念:“我马上让人安排,你的婚纱从国外订做,最快的话也要一个月。虽然时间久了点,可我不能委屈你。”
“你喜欢酒席在室内还是室外?”他突然问。
郑格格懒洋洋的看了他一眼:“有什么说法吗?”
“唔,倒是没有。”林暮生亲了她一口,“一般我们这行都在酒店,不过你要是喜欢在室外我们就办室外的!”
“哦……”郑格格明白了,“在室外容易被仇家杀掉吧?”
林暮生没想到她这么聪明,一下就猜到了。他们这行谁都不干净,谁脑子坏了才会把自己暴露在外面那么久,那不摆明了在告诉人家。
“来啊,我就在这呢,来杀我啊!”
郑格格无所谓的摇摇头:“你看着安排吧,我也没什么朋友,只有我弟弟和阿莎会来。”说道阿莎时,她瞟了林暮生一眼。
林暮生里面警觉起来:“你那是什么眼神?”
“没什么。”郑格格收回视线。
“胡说,明明就有!”林暮生翻身把她压在床上,“我知道你怎么想的。”
他以前追阿莎的事情郑格格是知道的,现在这种情况是不是就叫吃醋?林暮生高兴的说:“其实我后来想想,那并不是爱情,只是在我人生绝境的时候她突然出现救了我,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对于林暮生来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把年幼的阿莎当成救世主,并且把她虚构成来拯救他的天使。可那不是爱情,不然他不会这么多年身边女人不断。
如果阿莎没有万倾思,他肯定会娶她,并且对她好,然后爱上她。但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有着它本来的轨迹。
林暮生很感谢阿莎。一是因为她救了自己,二嘛……
是她把郑格格带到自己身边的,让自己的下半生可以完美无缺!
“我能提个要求吗?”郑格格推开他的脸,认真的说,“关于婚礼的。”
见她终于有兴趣讨论了,林暮生兴奋的坐起来:“随便提,只要你喜欢!”
郑格格笑了笑:“我们能举行中式的婚礼吗?像古代的婚礼一样!”
“你喜欢那样的?”林暮生有些意外,“是喜欢穿旗袍吗?”
“不是旗袍的那种。”郑格格摇头,“是非常古代的那种,盖盖头的。”
明白了!林暮生亲了她一口,“放心,我会给你一场漂漂亮亮的婚礼!”
让郑格格没想到的是,林暮生能把婚礼整那么大!
“真漂亮!”
大红锦缎的婚服送来的时候,郑格格都惊呆了,连林震也在旁边蹦跶。
“和电视看见的一样!”老头子摸了摸婚服上秀的凤凰,“啧啧,这是金线。还有这个,这是天然的珍珠!”
郑格格无法形容礼服的豪华程度,密密麻麻的金线勾勒出展翅欲飞的凤凰,长长的裙摆像是凤凰的尾巴,上面缀满了珍珠和翡翠。连她想要的盖头,都是在纯金打造的头冠上,密密的垂下一帘金穗,正好挡在脸前。
“丫头,你快去试试,估计能压死你。”对于林震破坏气氛的话,林暮生当没听见。让人把婚服送到楼上,又拿出几个丝绒盒子。“这是我在CK那边专门定制的,你看看喜不喜欢!”
郑格格一听赶紧问:“是赢太太吗?”
“嗯,她亲自设计的。”
“真的……”郑格格有些过意不去,她知道赢擎苍多宝贝辛晴,这么短的时候设计出几套首饰一定很辛苦。挨个打开盒子,一套翡翠镶金的,一套珍珠的,还有一套是非常现代的钻石首饰。
林暮生见她挨个摸摸,舍不得的目光里又有些纠结,便开口说:“这些设计都是赢太太平时就画的,没有多辛苦,你不要多想。”
“有什么可想的?”林震粗声道,“我们跟赢家比也不差。”
郑格格感动的看了林震一眼:“老爷子,谢谢!”
她知道林震的意思,是想让自己知道她现在是林家人,是有身份有后*台的,就像之前林暮生说的。
“你是林家少奶奶,没人可以欺负你,我也不行。”
林震却瞪了她一眼:“你叫我什么?”
“唔……”郑格格有些不好意思,正要改口,被林暮生捂住嘴,“爸,金镯子呢?”
郑格格不明所以的看着他,林暮生给她解释:“这里的习俗,儿媳妇改口钱是要送金镯子的,越多越重表现越被丈夫家重视。”
林震哼了一声,蹬蹬蹬跑上楼,没一会又蹬蹬蹬跑下来。郑格格见他手拎着个塑料袋,跟超市的那种没什么区别。然后走到自己跟前:“给!”
“谢谢……爸。”郑格格结巴了一下,不是不好意思叫,而是被手里的东西沉的。
满满一袋子金镯子啊,看着就跟夜市上随便买的玩意似的。
“你肯定看也没看,直接让人把金店里的镯子打包了吧?”林暮生挑挑拣拣的在里面翻了翻,“你看看这个图案,这是送给老人的好不好?”他拿起一个晃了晃。
郑格格听到他说打包时,就笑了,再看了眼他手上,指头粗细的金镯子上雕着福禄寿的图案,直接就笑出了声。
“老婆,你回头挑挑,不能带的就去金店溶了,打套金碗筷放到餐馆去!”林暮生倒是会安排,反正是不会留给他爸的。
林震摆摆手:“随便你们。”然后一脸期盼的问林暮生,“看完丫头的了,该看我的了吧?”
“你的什么?”林暮生一脸奇怪的问,“爸,难道你也想穿旗袍?”
“你这个死小子”林震挥了挥拐杖,转身气呼呼的上楼去了。半道还吼了句,“我不去参加婚礼了!”
郑格格推了推幸灾乐祸的男人:“你干嘛让老人生气,回头再气出个好歹来。”
“没事,医生说了,让他没事吼吼,预防老年痴呆!”
一直到婚礼前两天,林震才看到了他的衣服,深紫色的唐装。老头从林暮生手里拿过衣服时,还故意说:“这么深的颜色,一点都不好看。”
“那你别穿!”林暮生作势要拿回来,林震拍开他的手,抱着衣服就上楼了。
五月的最后一天,郑格格出嫁,阿莎和郑泽看着一声喜服的新娘表情各异。
“啧啧,真好看!”阿莎摸了摸喜服上的刺绣,“这个是我妈那边最好的师傅绣的,寻寻哥说都是了不得的人物才有资格穿。”
郑格格拉着她的手感激道:“帮我谢谢辛阿姨,她的腿刚好就操心我的事,下个月我回国一定亲自上门探望她!”
“别客气啦!”阿莎抱了抱她,“我妈喜欢做这些,有人喜欢她的设计她才会高兴!”
郑格格点点头,又看向自己的弟弟。
“姐……”郑泽没想到这么快他姐就答应了嫁了,原本还以为能拖到明年。
“我很好,我会幸福的!”郑格格拍了拍他的肩膀,“从此以后,你要走自己的人生了!”
郑泽吸了吸鼻子:“我会的!”
从此以后,姐姐就属于另一个男人了。他一定要努力成为姐姐最好的后路,让她永远可以回头。
敲门声响起,一个漂亮的男人走进来。
“寻寻哥!”阿莎笑眯眯被万倾思搂进怀里。
郑格格微笑的打招呼:“万先生。”
“叫我名字就好。”万倾思点了下头,然后摸了摸阿莎的肚子,“不要站太久,小心身体。”
阿莎刚刚怀孕两个月,如果不是郑格格是她最好的朋友,万倾思是不会让她跑来的。
“没事啦!我又没干嘛。”阿莎完全不理解准爸爸焦躁的心情,无所谓的说,然后突然眼睛一亮,“格格,你以后生个女儿吧,我们做亲家!”
郑格格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你怀的是儿子?”
“我妈让中医看过了,是男孩!”
万倾思抿了抿嘴角,他才不要和林暮生做亲家,于是转移话题:“时间到了,出去吧。”
林家的婚礼,像一场盛世华美的电影。
十里红妆铺满街道,一队吹着唢呐的乐队开道。新郎骑着白马在最前面,身后是穿着唐装的童子抛洒花瓣。金顶红身的八人大娇里,坐着身披霞帔的新娘。
郑格格手里拿着苹果,看着眼前的金穗随着轿子的节奏摇摆,心却渐渐平静下来,透过轿帘的缝隙,她的目光落在林暮生身上。这个男人,从今以后会与她不离不弃,生死与共。
风吹过,像是低诉着什么,林暮生暮然回首。
两人相视而笑,满街繁华从眼底淡出。
择一人终老,守一人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