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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师那天,也是花姐正式退休的日子。
那是一个阳光很好的清晨,金沙滩会所刚刚结束营业。
花姐带着盛装打扮的我,从正门走进金沙滩。
正对大门,是一面有着灰色暗纹的迎宾墙,上面只写了两个苍劲有力的毛笔字。
我小声念:「荡妇?」
这会所真够直白的。
花姐捂嘴笑道:「从左向右念。」
「妇荡?」
「坦荡。」
我抬手挠了挠眉心,掩饰泛红的脸:「原来是『坦』。」
花姐看见我的窘迫,咯咯咯笑起来:
「其实这两个字,就是荡妇。但如果客人进门时问起,我们却一口咬定,是『坦荡』。」
「为什么啊?」
「我也不知道,可能老板觉得指鹿为马很好玩吧。」
我点点头:「也许是坦荡做荡妇的意思。」
花姐笑得更大声了:「孺子可教。」
绕过迎宾墙,是一个非常宽敞的大厅,最显眼的位置,供奉着一具红粉骷髅。
那是一具女子的骸骨。
骸骨之上浇铸了黄金,黄金表层又洒了一层粉色的钻石粉末。
一具女子的骸骨,被浇筑了黄金,表层洒满粉色水晶粉末。
每一处骨关节,都由纯金锁扣嵌连。
骸骨托着下巴,侧躺在神台之上,左腿微屈,右臂自然垂下,没有皮肉,却另有一番妩媚。
「这是马郎妇娘娘的金身。」
花姐从一旁的案台上,拿了四炷香,点燃,跪拜,念念有词:
「马郎妇娘娘保佑啊!海边别墅不要烂尾。三个老公和平相处。打麻将不要点炮。」
我真羡慕她的潇洒。
但愿我到了六十岁时,也能有这样的福报。
念完了自己的事,她又拿了四根香递给我:
「马郎妇娘娘,是以肉身度化凡人的圣女。神台下雕刻着她的典故,你好好看看。」
典故来自北宋叶廷珪写的《海录碎事》。
说是在一片金沙滩上,有一个叫马郎妇的美貌女子,她自愿和一切人欢好。
凡是与她有鱼水之欢的人,就再也不会因邪欲而做坏事。
后来,马郎妇死了,化作神仙。
我好奇:「风月场里摆骷髅,多少有些晦气吧?」
花姐笑我不识货:「你看到的是骷髅,别人看到的可都是金子。谁会嫌金子晦气?」
也对。
无论多么可怕或多么恶心的东西,只要是金子做的,都会变得好看。
花姐说,把马郎妇娘娘供在大厅,还有别的用意。
一是暗示金沙滩做的不是皮肉生意,这里的男欢女爱,都是可以消除业障的修行。为了修功德,花再多的钱,也值。
二是点悟我们这些姑娘,不要自轻自贱,要学做马郎妇,用大爱去满足顾客。
「你想想看,咱们帮顾客倾泻压力,他们心情一好,能签的合同签了,该成的生意成了,能升的职位也升了。
「这一哆嗦,能给多少人带来欢喜啊,对吧?
「这些受惠的人,又会把他们的欢喜,传递给家人、朋友,甚至陌生人。
「我们所做的事业,就是在向世界传递正向情绪,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我听得连连点头。
点上香,虔诚拜了四拜。
至于为什么四拜,花姐也不知道,只说规矩是这样。
拜完了,花姐又递给我一厚叠文件:
「在这些文件上签了字,你就算正式入职了。」
我拿起笔,并不看那些协议。
无非是套上法律名义的卖身契。
我只管签字。
但凡露出一分的犹豫,都是对花姐的辜负。
我很怕她会突然拉下脸不要我。
何况,我也没得选。
「放心吧花姐,我一定好好看,给你争气!」
她扑哧一笑:「什么争气不争气的,又不是要你为国争光。」